财务处是院所经济活动的管理部门,院所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全部纳入到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下设会计核算科、资产管理科、经济管理科、对外投资科、物价办公室、收费科,收费科下设门诊收费处和住院收费处。
财务处主要职能及工作范围:
1、会计核算工作。
2、经济核算和奖金分配核算工作。
3、门、急诊与住院收费管理和核算工作。
4、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的结算工作。
5、物价管理工作。
6、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7、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工作。
8、医疗机构财务预、决算的编报工作;协调、编报政府(招标)采购预算工作,参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
9、依法申报纳税工作。
10、参加医疗机构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和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11、所属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独立核算非法人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如:分支机构、职工食堂、工会等。
12、进行医疗机构财务活动分析。
13、制定医疗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4、其他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