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处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医院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4、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5、开展防火、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
6、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稳定;
7、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8、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9、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
10、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叛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11、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12、领导医院内部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13、负责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14、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治安保卫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和消除治安隐患;
15、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各岗位工作内容:
1、治安管理岗位
(1)协助处长部署和组织实施院、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维护院、所内部治安秩序管理
(3)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处理、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4)协助警卫人员做好领导或外宾在医院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5)落实门卫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工作中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随时调整
(6)定期维护摄像监控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及时协调修理,使系统工作平稳、正常
(7)建立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8)捡拾弃婴的处理
2、消防管理岗位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和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财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建立消防档案系统
(8)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年终评比工作
3、内保管理岗位
(1)医院危险(剧毒、爆炸)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2)医院集体户口、临时学生户口申报管理工作、外来人员暂住证管理工作
(3)保卫工作档案管理
(4)重点人口(法轮功、精神病)管理工作
(5)各种保卫工作会议记录
(6)武装部民兵、征兵工作
(7)保卫处工作排班、月报、考勤
(8)保卫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