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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医指南
  • 北京医保患者如何办理特种病备案?

我院可办理的北京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办理流程】

① 参保人员进行特殊病种的门诊或住院治疗前,若选定我院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需到相应的疾病门诊就诊,领取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到医保物价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② 持社保卡和申报表到住院大厅6号窗口,由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完整、准确录入特殊病种信息,并为参保人员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单》(以下简称“备案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后,在“备案单”上加盖我院印章。一份交参保人员,另一份与“申报表”一同由我院存档管理。

③ 在门诊治疗时使用一定范围内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在门诊收费处指定窗口交费(35号窗口),按规定计入住院费用额度。

【注销和变更】

①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变更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持社保卡到原选定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先结清特殊病种费用。由我院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注销单》(以下简称“注销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后,在“注销单”上加盖我院印章。一份交参保人员,另一份由我院存档管理。

② 参保人员次日持社保卡及“注销单”到新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